简易程序是指 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办案时,依法采取的一种简化相关手续、迅速办结案件的程序。简易程序包括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和刑事简易程序两种,分别适用于行政处罚和刑事案件的第一审程序,且都要求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等条件。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适用条件: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程序要求:包括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拟处罚内容、理由及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填写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刑事简易程序
适用条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处刑较轻的刑事案件,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
程序要求:包括适用合议庭或独任审判,简化裁判文书制作,严格依法办案,保证案件质量等。
简易程序的目的是提高司法效率,减轻当事人负担,但同时也要求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案件处理公正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