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二审程序主要审理以下内容:
审理范围
第二审人民法院主要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审理方式
二审法院可以采取全面审查的方式,对一审判决的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全面复核。
对于事实清楚的案件,二审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审理程序
二审程序的审理程序包括立案受理、开庭审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和宣判等环节。
开庭审理前,法院会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并公开审理的案件会提前3日公告。
在庭审中,依次进行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程序。
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进行举证质证,证人作证等。
法庭辩论阶段,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可协议解决纠纷。
判决方式
二审法院的判决方式包括维持原判、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二审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再上诉。
再审程序
当事人如果不服二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判决或裁定生效后一定期限内申请再审。
总结:
民事二审程序主要是对一审判决或裁定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进行审查,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并采取全面审查的方式。二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再上诉。如果当事人不服二审判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