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收据的开具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以下是出纳收据通常需要遵循的程序:
收到付款单据
检查发票金额与付款金额是否相符。
确认是否有相关领导的签字审批。
核实相关经手人是否提供了收款方信息。
核对无误后方可付款。
开具收据
在一式三联收据本上写明“今收到 单位交来 款”,并注明是收现金还是银行收款。
出纳签字。
会计审核。
盖上财务专用章交给对方。
收据的复核与登记
检查收据开具的金额是否正确,大小写是否一致,有无经手人签名。
在收据上签字并加盖财务结算章。
将收据第1联(或发票联)交给交款人。
凭记账联登记现金流水账。
登记票据传递登记本。
将记账联连同登记本传给相应岗位签收。
现金和银行业务处理
数字书写规范清楚。
使用经过报备的收据序列号,避免擅自使用未经报备的收据。
及时将所涉及的现金入账,防止盘存现金时出现问题。
妥善保管好银行进账单等相关单据,并及时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
内部控制与合规性
受理收款业务时,审核现金收入的来源及有关原始凭证,确认收款金额的合法性、真实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当面清点现金及复点,确保收付两清,一笔一清,并妥善保管好现金。
依据管理规定开具收款凭据(即收款收据或发票),并在凭据上加盖“现金收讫”印章和出纳人员名章。
将所开具收款凭据的“记账联”撕下,并根据交款人交来的收款依据和收款凭据的“记账联”编制现金收款记账凭证。
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
记录与保管
出纳在收到款项后,应及时开具收据给付款方,并确保记录准确无误。
会计可能会负责开具收据,特别是在需要对收款性质有更深入了解的情况下。
企业通常会制定明确的操作流程,规定谁有权开具收据以及如何进行这项工作,以确保合规性和准确性。
通过遵循上述程序,出纳可以确保收据的开具既符合公司内部流程,又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