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入户办理程序如下:
办理准迁证:
购房者首先需要前往房产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准迁证,这是购房入户的第一步,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
办理下户手续:
购房者回到原籍公安局或派出所办理下户手续,获取《户口迁移证》。
办理上户手续:
购房者再次前往房产所在地的公安局,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办理上户手续。
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购房者需要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填写《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房权证、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等。
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经批准购房入户后,购房者可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购房者需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办理。
办理入户手续:
购房者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系统受理及自动核验:
通过“赣服通”或“赣警办”等线上平台提交申请,系统自动受理并核验相关材料,核验通过后,系统自动发送落户申请到拟落户地派出所。
审核与出证:
拟落户地派出所对申请人的落户申请进行线上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户口迁移及落户手续,申请人可通过申请平台获取电子户口簿,并在一定时间内申请线下打印纸质户口簿。
建议:
购房者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流程逐步办理,以确保顺利购房入户。
若遇到特殊情况,建议及时与当地派出所或相关部门沟通,以确保办理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