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程序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判决和裁定的法律效力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判决和裁定具有必须执行的约束力。这些包括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
民事判决和裁定的执行力
当事人必须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律效应
裁决的约束力:劳动争议诉讼的裁决具有决定性约束力,明确界定了当事人的权益与责任。
裁决的强制执行力:裁决具备强制执行力,不履行者将面临法院强制执行。
连锁法律反应:裁决可能引发劳动关系变更等连锁法律反应。
既判力:裁决具有既判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次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对人的效力
适用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的人,均得遵守我国的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对事的效力
案件受理范围: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
民事诉讼法的时间和空间效力
时间效力: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自1991年4月9日开始生效,并对其颁布前的行为是否有溯及力的问题。
空间效力:我国民事诉讼法在我国领域内适用。
综上所述,诉讼程序的法律效力包括判决和裁定的约束力、民事判决和裁定的执行力、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律效应、民事诉讼法对人的效力、对事的效力以及时间和空间效力。这些效力确保了法律在司法程序中的实施和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