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属打官司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确定管辖法院
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若被告为军人,且不在住所地居住,则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准备相关证据
准备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例如分居满两年、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等行为的证明等。
考虑到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经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
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并按照法院要求缴纳诉讼费用。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进行审理,包括开庭审理、调解等程序。
法院审理
开庭审理:包括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举证、质证和辩论阶段分别进行专业性很强的诉讼行为。
调解: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会出具调解书;若调解不成,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判决与上诉
开完庭后,法院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情况出具法院判决。
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15天内提起上诉,即进入二审程序。
特别提示
军人家属打官司应保持冷静,理性对待离婚事宜,遵循法律程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指导和支持。
以上是军属打官司的一般程序,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