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的审查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28 04:46:23 手机游戏

公诉案件的审查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案件移送

公安机关在侦查结束后,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受理审查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案件后,由内勤进行分案,并将案件材料报部门负责人。

承办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受理审查,对具备受理条件的案件及时交内勤登记,并报部门负责人。

阅卷审查

承办人应当阅卷审查,制作阅卷笔录,对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进行摘录。

审查过程中,承办人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及其委托人的意见。

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检察官在审查起诉阶段,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将向法院提起公诉。

若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有遗漏罪行等情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提起公诉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结束后,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将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制作起诉书。

法院审查

一审法院收到公诉案件后,由院长或庭长指定审判员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起诉书中是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是否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等。

对符合开庭审判条件的案件,法院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对不符合条件的,应退回人民检察院处理,并说明理由。

开庭审理

法院在受理公诉案件后,将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包括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

通过以上程序,确保公诉案件在起诉到法院后能够得到公正、公开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