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转院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提出转院建议
由经治医师提出转院建议,并征得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的同意。
上报审批
在获得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的同意后,将转院申请上报至医务处进行审批。
费用结算
患者和家属需办理相关费用结算手续,与出院时的手续相同。
掌握指征
转院时必须严格掌握指征,确保转送途中不会因病情加重而危及患者生命。
护送问题
对于重症病人转院,病人家属应提前解决好护送问题,并签署离院风险知情告知书。
病历资料
转院时由经治医师写好详细病历摘要随患者转去新医院,以便新医院能够了解患者的病史和病情。
法律手续
若涉及机动车驾驶人逃逸的情况,抢救费用可由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再向责任人追偿。
未经同意擅自转院,费用可能自行承担。
转院证明
原治疗医院需出具转院证明,说明转院原因和推荐医院。
交警部门
转院前需通知家属和公安机关,并获得医院证明和公安机关的同意。
赔偿问题
转院后的治疗费用,需按照交通事故的责任来分担。
建议:
在转院前,务必与医院和交警部门沟通清楚,确保所有手续和文件齐全,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保留好所有相关的医疗记录和费用凭证,以便后续处理事故赔偿和保险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