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性质、建设单位对监理的要求,委派称职的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全面负责该工程的监理工作。
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大纲内容和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内容编制监理规划。
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
根据监理规划和具体工程进度,分专业编制详细的监理实施细则。
按照建设监理细则进行建设监理:
监理人员按照监理实施细则进行具体的监理工作,包括巡视、旁站、检测等。
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
监理单位参与工程的竣工预验收,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
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监理业务完成后,监理单位需向项目法人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
进行监理工作总结:
在监理工作完成后,监理单位应进行总结,以便于后续工作参考和改进。
这些程序确保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有助于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