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商调函前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沟通与协调
需要提前与调动的个人及单位进行沟通对接,确保个人同意调动且单位也同意。
在沟通无误后,可以进行后续的正式发函操作。
书面申请
向拟调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调动意愿。
如果个人所调入的单位同意接收,会向调离者所在单位发出调档函。
审档与准备材料
调出单位需审档并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拟存档单位的介绍信、办理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等。
在特定情况下,还可能需要户口进京批件等相关材料。
现单位审批
现单位需审批并盖章同意调出。
人事主管单位需开具干部调动介绍信。
调出单位办理手续
包括消编和工资处理。
调出单位需按照要求开具商调函及调动审批表一式四份。
提交和审核
将商调函及相关材料提交给调入单位,并等待审核结果。
调入单位在收到回复后,需核对内容并签署商调函。
接收审核结果
调入单位在审核通过后,正式接收调动人员,并完成相关手续。
个人手续办理
调动人员在原单位同意的情况下,需完成人事关系、党组织关系以及工资关系等转移手续。
审核及调入手续
调入单位和调出单位以及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需签署意见,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由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协助完成正式调动手续,包括档案转递、工龄计算、职务安排等一系列工作。
交接与报到
调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的单位报到,完成实际的工作交接。
综上所述,发商调函前的程序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确保调动过程顺利且符合相关规定。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照上述流程进行,以确保每一步都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