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美国籍的程序如下:
具备第二国籍或已获批
申请人必须成为另一个国家的公民,否则可能成为“无国籍人”。
联系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
申请人需要联系打算居住的国家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签署放弃美国公民身份的誓言。可以在海外进行宣誓,无需回到美国本土。
提供相关信息和填写表格
申请人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供关于弃籍的相关信息和填写表格以供审查和确认。这包括填写DS-4079《决定可能失去美国国籍的信息》,DS-4080《放弃美国国籍的宣誓书》,DS-4081《理解放弃美国国籍的重要性以及后果的声明》,DS-4082《退籍见证人证词》,和DS-4083《放弃美国国籍的退籍证书》等表格。
面试
申请人需要参加两次与美国驻外外交官或领事官员的面试,其中至少一次必须亲自面试。面试的目的是确保申请人没有在胁迫下放弃自己的国籍,并讨论退籍案件。
亲自宣誓放弃美国国籍
申请人需要按照美国国务院规定的方式,亲自宣誓放弃美国国籍。面试通过后,申请人会领取弃籍证书。
报税
所有放弃美国国籍的人士必须向税务局(IRS)递交8854表格,并且满足条件的申请人还必须按照市值缴纳“弃籍税”。报税是放弃国籍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步,因为涉及的税款可能非常高。
最终文件领取
面试通过后,申请人将收到弃籍证书,证明其已正式放弃美国国籍。
建议
提前规划:放弃美国国籍是一个复杂且耗时的过程,申请人应提前规划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咨询专业人士:由于涉及法律和税务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移民律师或会计师,以确保整个过程的顺利进行。
仔细考虑:放弃美国国籍意味着失去美国公民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包括投票权和参与政府活动,申请人应仔细考虑其决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