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贫预警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部门筛查预警
区级行业部门依据职能组织筛查,监测程序包括:
村提名单:由乡村干部和驻村干部对预警信息等进行核实,排查农户收入变化、“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等情况。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组织其填写承诺授权书,及时将名单和承诺书报送村“两委”。
乡镇复核:乡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入户核实,研判风险类型,建立乡镇预警信息和监测对象台账,报区乡村振兴局。
区级确定:区乡村振兴局进行数据比对、开展综合研判,分类确定监测对象,研究制定帮扶措施,并委托所在村“两委”进行公告。
农户自主申报
农户可以通过自主申报的方式,向相关部门提交可能存在的返贫风险信息。
干部走访排查
基层干部通过走访农户,了解其家庭情况,排查可能存在的返贫风险。
信息比对与反馈
村级组织收集汇总签订承诺授权书的农户信息,通过乡镇统一报送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及时开展信息比对,反馈比对结果。
村级评议及公示
村级根据比对反馈信息,结合家庭基本情况、返贫致贫风险等综合研判,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初选监测对象并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乡镇审核与确定
乡镇对村级上报的公示无异议的初选监测对象及时审核,确定最终监测对象,并在所在村公告。
录入建档
乡镇将监测对象名单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备案,并将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同时建立村级监测帮扶档案。
县级审定及纳入监测
县级审核批准和公告,将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纳入防止返贫监测系统,并制定相应的帮扶措施。
这些程序共同构成了一个全面的返贫预警机制,旨在及时发现和帮扶可能陷入贫困的农户,确保他们不会再次陷入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