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的应变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船舶遭遇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发出警报,组织应急并及时抄收当地或附近气象台的天气预报。
迅速报告公司指定人员或其替代人员及公司调度室,并根据船位,报告就近港口当局或海上搜救中心。
根据天气预报或气象传真图,综合分析天气情况,作出判断。及时调整航向、航速,以减轻恶劣天气对船舶的损害。必要时择就近安全港口避难。
轮机长应在机舱指挥轮机员工作,保证主、辅机的工作状态正常,确保舵机的安全使用。并做好应急舵的随时转换使用。按船长指令,安排轮机员驳油,将燃油集中,减少不满舱,减少自由液面,保持船舶良好稳性。
大副听从船长命令,协助船长工作,并通知机舱做好排水系统的使用准备工作,确保排水系统正常使用。
火灾应急预案
报警:火灾发现、报警、值班人员行动、全船示警。
集合:到达现场集合,清点人数。
防护:火场周围消防水冷却。
调查:探火调查并救出一名伤员、手提灭火器扑救无效。
扑救:水带组进火场灭火,火势太大,无法扑灭,准备施放固定术灭火系统。
集合:撤离人员并清点人数。
整理:清理火场,设备归位。
碰撞应急预案
报告:测爆发生碰撞后,驾驶台应立即报告船长和通知机舱。
报警:如碰撞造成油污、火灾、人落水等,应立即发出油污、消防、人落水等应急警报信号。有关船员应根据发出的警报信号,按应变部署表中规定的分工和职责,携带指定的器材到现场参加应急。
判明损害情况:大副应在现场指挥有关人员做连续测量和记录;木匠观察淡水舱、污水沟(井)、双层底压载舱、干隔舱等有无进水以及水位变化情况;机舱有关人员测量各油舱(柜)的液位变化情况;水手长带领水手测量测爆周围水深,尤其是船首尾的水深变化情况。
救助:在不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根据船长指示救助对方船上的船员及旅客,并设法尽量减轻对方船舶因碰撞而造成的损失。
弃船:如本船有沉没危险,根据船长的命令迅速发出求救信号,并做好弃船准备。
搁浅/触礁应急预案
报告:航行中,船舶发生触礁或搁浅后,值班驾驶员应立即停车,并报告船长和通知机舱。
报警:如因触礁、搁浅造成油污、人落水等,应立即发出油污、人落水等应急报警信号。有关船员应根据发出的警报信号,按应变部署表中规定的分工和职责,携带指定的器材到现场参加应急。
船长应督促大副和轮机长查明破损部位损坏情况,有无进水、人员伤亡、油污染情况及程度,木匠应立即测量各污水沟、压载舱和淡水舱液位,二管轮应立即测量油舱液位,大副应派专人监督破损部位,及时向船长报告监测结果。
其他应急程序
船舶应急的组织与准备:包括消防、救生(包括弃船和人落水)以及油污应急等。
熟悉船舶应变部署:船员应熟悉各种紧急情况下的应变部署,包括应变部署表/应急计划的基本知识。
这些应急程序旨在确保在船舶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和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以减少事故损失,并保障船舶和人员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