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申请报废
机动车所有人需携带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等相关材料,到当地车管所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公司服务窗口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审核与通知
车管所或回收公司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达到报废年限或符合报废标准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或《汽车报废通知单》。
车辆交接
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车辆解体
回收企业接收车辆后,进行解体处理,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支付残值。
办理注销登记
车主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车辆解体照片等相关材料,到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领取《报废汽车回收证》。
档案保存
注销的车辆档案会另外保存两年,以备查验。
建议在办理报废汽车手续前,先咨询当地车管所或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了解具体的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报废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