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交通违章处理程序的主要变化包括:
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驾驶人现在可以选择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任意地方的公安交管部门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按照发生地的处罚标准执行。这一措施在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试点,并于6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
明确交通违法信息通知要求
公安交管部门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后五日内完成信息审核录入,并通过手机短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方式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同时,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时会当场告知逾期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
增加电子送达和公告送达程序
除了直接送达,公安交管部门还通过邮寄送达、电子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电子送达方式包括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
实施信息转移制度
对于能够确定实际驾驶人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将违法记录由机动车名下变更至实际驾驶人名下,这有助于处理租赁汽车等情形。
增加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定
公众可以通过提供违法行为照片或视频等资料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规范举报范围和程序,打击恶意举报。
完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
对于未主动接受处理的当事人,公安交管部门在依法履行告知程序后,可以直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规范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新规定对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进行了规范,并增加了与保险监管机构建立交通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联系浮动制度等内容。
这些变化旨在提升交通执法的透明度和效率,便利群众处理交通违章,同时增强公众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建议驾驶人和车主及时了解并适应这些变化,确保合法合规地处理交通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