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结束后,一般会进入 拟审批阶段。具体程序包括:
公示期满无异议:
如果公示期内没有收到任何异议,或者异议经过核实后不成立,那么拟录用人员就可以进入下一步流程。
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需要等待一个月内有人联系办理入职手续。这通常包括到人社局开具介绍信并盖章。
审批环节: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报相应层级的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审批。例如,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则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调取档案:
审批通过后,下一步是调取拟录用人员的档案,以核实其学历、工作经历、家庭背景等,确保符合公务员录用的条件。
报到入职:
档案核实无误后,拟录用人员将收到正式的录用通知,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入职。在报到入职时,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如身份证、学历证书等。
签订聘用合同:
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相关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初任培训:
新公务员可能需要接受一段时间的初任培训,以更好地适应和胜任新的工作岗位。
建议拟录用人员在整个过程中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按照单位的要求及时完成相关手续,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