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资产报废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
使用单位需填写《固定资产报废明细单》,并经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提交给资产管理处。
使用单位也可以提出书面报告,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并提交报废资产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损失价值清册,以及鉴定资料和对非正常损失责任的处理意见,提交有关部门审批。
鉴定
资产管理处组织固定资产报废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填写鉴定意见。
设备主管部门审核并确认报废申请。
审批
经鉴定符合固定资产报废条件的,需经领导小组审批。不同价值的固定资产报废需经过不同层级的审批:
单位价值在一定金额以下的,由单位自行处理报废。
单位价值在一定金额以上、另一金额以下的,需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单价原值在一定金额以上的,需交由相关财政部门审批。
报废申请需经过主管领导审批。
最终需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账务处理
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人员办理资产账注销,并交由财务科注销,原使用部门应同时办理账、卡注销。
财务部门需进行账务处理,包括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处理残值等。
资产处置
批准报废的资产需按“鉴定表”如实交回,并保证资产的完整性,否则不予核销账目。
使用单位如需拆除其中某些配件,须经资产处同意。
资产管理处审核确认后,联系有资质的资产处置机构进行处置,并在系统内进行账务处理。
记录与报备
报废处置完成后,需将相关材料报相关部门备案,如市财政局等。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各步骤应严格按照企业内控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报废流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