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递补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报名和资格初审
选择职位并填报相关信息,包括职位简介、资格条件等。
笔试
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资格复审和面试
各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并在网上公布。
资格复审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不合格者或放弃者按成绩顺序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100分。
体检和考察
各单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差额考察对象。
体检和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或选调名额之比一般为2:1,若遴选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比例。
公示和任职
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或调任手续。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
建议:
考生在参加遴选时,应仔细阅读遴选公告,了解详细的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等程序,以确保顺利参加并脱颖而出。
在整个过程中,考生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及时接收递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