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手续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审批
需采取留置措施的,首先制作《留置措施采取审批表》和相关证据材料,报本级监察委委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然后报上一级监察委批准。
开具留置令
向被调查人宣布留置令,并及时将被调查人送至留置场所。从进入留置场所开始,对被调查人进行实时监控录像。
体检与费用
到达留置场所后,会有医生对嫌疑人进行体检,确保其没有基础疾病。所有检查项目嫌疑人无法选择且必须付费,日常药物也由医生开具处方并提供。
入住留置室
完成所有检查后,嫌疑人会被带到单人单间的留置室。这些措施是强制性的,嫌疑人必须遵守。
解除留置
在解除留置前,嫌疑人需要结清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体检费和药物费。
法律依据
监察法规定,留置措施的采取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这些步骤体现了留置措施的严肃性和规范性,确保了留置措施的合法、合理和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