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转业士官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报名与报到
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需持《退伍证》、《转业证》和部队出具的《行政关系介绍信》到各县(市、区)民政局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
农村户口的退伍义务兵凭《退伍证》和部队出具的《行政关系介绍信》到各县(市、区)民政局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报到。
档案审核
市和县(市、区)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对报到的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档案逐一进行审核,不符合安置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下发文件与安置计划
济南市人民政府根据省政府每年下发的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市政府的名义下发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任务。
市民政局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厅和省民政厅下达的当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协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编制全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
考试考核
文化考试。
异地安置落户
由济南市安置部门批准被我市企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满3年、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异地安置退役士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复员退伍军人入户介绍信》、《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士官退出现役证》等,到市公安局申请,自完备手续公安部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与续保
转业士官在退役时应由军队财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转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续保手续。
预备役登记
转业士官在回到原征集地三十天内,持退伍证和部队介绍信到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然后向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报到,凭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介绍信办理落户手续。
审查确定安置资格
各县(市、区)对接收转业士官档案进行初审,并将《优待安置证》原件收回,建立档。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建议:
转业士官在办理手续时,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
如果涉及到异地安置,建议提前了解并确认接收单位的相关政策和要求,以确保安置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