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考察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制定考察方案
根据考察目的和内容,确定相应的工作方法、步骤和安排,并通知有关方面做好准备工作。
查阅相关资料
考察组查阅考察对象的相关材料,包括自然情况、主要经历、以往的考察材料、纪检、监察和其他有关方面掌握的情况。
具体实施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综合分析考察情况
考察人员随时进行综合分析,并在考察工作告一段落后,考察组进行系统分析和综合,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对不清楚的问题进行补充调查。
向考察对象反馈和同有关党组织交换意见
考察工作后期,向考察对象反馈情况,进一步听取本人意见,同时同有关党组织或党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交换意见。
撰写考察材料
考察结束后,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个人考察材料,材料应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
汇报和讨论
考察组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公示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试用任职
对确定的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试用期满后,根据表现决定是否正式任职。
这些程序确保了对考察对象的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为选拔任用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