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检测工作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引导车辆进入检测站
通过交通标志或执法人员的指挥,引导货运车辆进入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查。
车辆装载情况检测
公路管理机构执法人员对车辆装载情况进行检测,确认未超过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车辆,直接予以放行;超过规定标准1吨以内的,予以提示警告后放行。
打印检测单
对经检测确认超限超载的车辆,公路管理机构执法人员打印检测单(过磅单)两份,由驾驶员签字确认。
消除违法状态
公路管理机构执法人员责令并监督超限超载车辆消除违法状态。对经复检确认违法状态已按规定消除的车辆,公路管理机构执法人员再次打印检测单(过磅单)两份,由驾驶员签字确认。
制作称重和卸载单
公路管理机构执法人员制作称重和卸载单(式样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留存联交现场执勤交通民警。
处罚与文书制作
现场执勤交通民警收到公路管理机构提供的称重和卸载单后,依据称重和卸载单载明的超限超载比例,依法作出处罚并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制作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当场交付被处罚的驾驶员。
留存证据与放行
公路管理机构执法人员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后,采取复印等方式留存证据,放行已消除违法状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放行时间,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
此外,非现场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的工作流程还包括:
信息采集
系统对超限车辆自动进行实时检测,并将检测为超限的车辆完整信息进行上传到中心平台,实现超限车辆的完整取证信息采集。
信息核验
信息采集人员对车辆超限非现场不停车检测系统中的所有超限车辆信息进行准确性核验,包括车辆车牌号码、每张取证图片、轴数、轴重、总重、速度等数据核验,核准符合非现场不停车检测规则的车辆并做好准备。
车主信息查询
通过车牌信息在运管系统或者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查询到超限车辆的车主信息,包括电话号码、联络地址等信息。
通知车主
通过非现场不停车检测系统中的车主告知功能,通知车主其车辆已被检测到超限,并提供相应的处理建议或要求。
这些步骤和流程旨在确保超限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和高效性,同时保护路桥设施,维护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