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评价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前期准备
确定评价的对象和范围,编制施工安全评价计划。
准备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等资料。
评价组织方向被评价方说明评价目的、内容、方式、现场检查计划及配合事项。
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
根据被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辨识和分析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确定这些因素存在的部位、方式、事故发生的途径及其变化规律。
划分评价单元
在辨识和分析危险、有害因素的基础上,划分评价单元。
评价单元的划分应科学合理,便于实施评价,且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
定性、定量评价
选择合理的评价方法,对评价对象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进行定性、定量评价。
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依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与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提出消除或减弱这些因素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建议。
作出安全评价结论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评价组织方提出安全评价结论。
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报告内容应全面,条理清楚,数据完整,建议可行,结论客观公正。
报告中应包括评价目的、内容、方法、结论及建议等。
这些步骤共同构成了施工安全评价的完整程序,旨在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性,预防事故的发生,并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以改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