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起诉后的程序大致如下:
送达起诉状副本和传票:
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以及传票等法律文件送达给被告,通知被告应诉,并告知其提交答辩状的期限。
提交答辩状: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回应和辩解。
证据交换:
法院会安排双方进行证据交换,明确争议焦点和双方的证据情况,以便为庭审做准备。
开庭审理:
法院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开庭,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辩论等环节。在庭审过程中,法院可能会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宣判:
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确定。判决结果可能是当庭宣判,也可能是择期宣判。
上诉:
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执行程序:
在判决生效后且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仍然没有依照判决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执行程序来施行救济,保全自己的合法权利。
建议在借款起诉过程中,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遵守诉讼程序和规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可以考虑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以确保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