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工程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这些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个通用的村级工程程序概述:
项目预审与立项审批
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初步方案。
村居向管区、相关科室提出书面申请《街道村级建设工程申报表》,并上报办事处分管领导批复。
编制工程预算,填写《重大村务民主决策登记审批表》,报街道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同意。
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最终到街道进行工程立项审批。
工程招投标
投资规模在2万元以下的工程,经街道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可备案实施。
投资规模在3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工程,需经街道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进入工程相关的立项和土地、规划等审批程序。
具体招标流程包括: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及答疑、接收投标文件、抽取评标专家、开标、投标文件评审、定标并公示、发出中标通知书、签约前合同谈判及签约。
施工与验收
村委会与承包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镇工程监督小组参加。
工程竣工后,村委会组织部分村民代表对工程量进行验收。
向镇申请验收,附村验收表及监工明细,镇工程监督小组实地核实验收。
申请与审批
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填写建房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村委会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上报镇政府初审。
镇政府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
县级机关审批通过后,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
建设全程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镇政府将进行现场查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建房户需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和规模。
施工完成后,建房户需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
产权登记
建房户在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合格证后,可以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这些程序确保了村级工程的合法性、透明性和公正性,同时也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建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村居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当地政策,对上述程序进行细化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