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程序违法是指 在司法审判过程中,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未能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从而侵犯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并可能影响到案件公正处理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未公开审理:
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未公开进行,或者应当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却公开进行了。
未通知当事人:
在应当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未进行通知,导致当事人未能参与诉讼。
未给予陈述机会: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未给予当事人最后的陈述机会。
未告知权利:
未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未在规定期限内出判决:
未在规定期限内对案件作出判决。
合议庭组成人员违法:
如合议庭组成人员未依法回避等。
适用程序不当:
如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却适用了简易程序。
其他程序违法:
如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
程序违法的后果通常比较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一审程序存在违法情形,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后,中级人民法院会直接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建议:
当事人在遇到程序违法的情况时,应及时向法院提出异议,并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
如果异议未被采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发回重审。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建议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