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程序违法是指 在法院执行程序中,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整个程序的合法性受到质疑。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无合法依据的执行:
债权人未经常规的起诉、审理等法律程序,就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自行采取强制执行手段,如直接查封、扣押财产等。
公证程序违法:
即使存在赋强公证,但如果公证过程存在违法违规之处,如未能充分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或者公证机构本身不具备相应资质,那么该赋强公证可能是无效的,基于此而开展的强制执行同样也是不合法的。
违反法定程序要件:
包括未遵循或未全部遵循法定程序环节、违反法定时限、增设程序义务、法定步骤颠倒、违反法定形式、违反行政管辖规则等。
未遵守法定时效期限:
在执法过程中未遵守法定的时效期限去执行行政许可、省略或颠倒行政步骤、形式要件不足甚至缺少某些必要的程序要求等。
方式违法:
在法律对行为方式有明确且严格的要求时,行为人未能按照法定方式行事。
步骤违法:
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工作人员在做出行政行为等重要决策时,未能按照法定的步骤进行操作。
程序违法的法律后果可能包括:
撤销违法行为或令其改正: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后,法院经审查发现违法行为确实存在,可以裁定撤销该违法行为或令其改正。
驳回异议: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理由不成立,可以裁定驳回异议。
复议: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裁定结果不服,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重新审理或处理:程序违法可能导致该程序的结果被撤销并重新审理或处理。
处罚或问责:程序违法的相关责任人可能会受到处罚或问责。
因此,保障程序合法性非常重要,它是确保法律公正性和公信力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