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行核查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制定核查程序
确定重要性水平,例如个人流水重要性水平为5万元,公司流水重要性水平为10-20万元。
明确核查对象范围,包括发行人董监高及关键岗位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控人、发行人主要关联方等。
核查内容
核实资金发生日期、账面与流水金额是否一致、账面客户单位与流水中回款单位是否一致、账面供应商单位与流水中收款单位是否一致等。
银行流水交易的抽样核查,交易金额在设定金额以上的全部检查,交易金额在设定金额以下的进行随机核查。
按账户按月进行核查,在Excel表中按筛选流水对应的月份,逐笔核对银行流水中的资金流入与流出,对于异常往来款项要追溯原始记账凭证。
其他核查程序
打印账户清单、打印银行流水对账单。
核查企业信用报告。
函证。
现金盘点。
银行流水与会计记录的交叉检查。
其他货币资金的核查。
个人交易账户的检查。
自查与监管
自查包括“常规核查程序”和“重点核查程序”,必须按照程序从项目开始到完成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论上报给监管层。
背景与分类
资金流水核查中,对公司流水核查的规定及实务程序,涉及IPO业务、再融资业务、其他业务等。
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框架包括对发行人基本情况的调查、经营独立性调查、内部管理和运作规范性、资信状况、业务与技术、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用途、债券增信措施、风险因素及其他重大事项等。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投行的核查工作全面、细致,能够满足监管要求,并为投资者提供准确的信息。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核查程序,确保核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