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感染者满足出院(出舱)条件后,即可办理出院(出舱)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符合出院标准:
新冠肺炎感染者经专家组研判符合出院标准规定后,即可办理交接手续。
信息推送:
各定点医院、方舱医院要提前将出院(出舱)人员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等,推送至属地旗县区,由各旗县区负责分流至乡镇(街道)、社区(村),做好接收和居家健康监测前的各项准备。
出舱标准:
当感染者连续3天以上体温正常,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连续两天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就可以达到出舱标准。
通知出院:
如果个人确认出舱,第二天上午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就将电话通知办理出院手续。
建议:
感染者在出院前应详细了解并确认出院标准,以确保符合所有条件。
出院前,应与医疗团队保持沟通,了解出院后的居家健康监测要求和注意事项。
出院后,应遵循社区或乡镇的安排,进行居家健康监测,并按时进行后续的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