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考察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制定考察方案
根据考察的目的和内容,确定相应的工作方法、步骤,并做出大体的时间安排,通知有关方面做好准备工作。
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深入分析、比较择优,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
组织考察小组
组建由相关人员组成的考察组,负责具体的考察工作。
实施考察
采取民主评议、民意测验、专项调查、个别谈话、实地考察、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查阅有关资料
考察组在考察前要查阅考察对象的相关材料,包括自然情况、主要经历、以往的考察材料、纪检、监察和其他有关方面掌握的情况。
综合分析考察情况
考察人员应根据获取的材料随时进行认真的综合分析,并在考察工作告一段落时,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综合,对考察对象作出评鉴,对不清楚的问题应作补充调查。
向考察对象反馈和同有关党组织交换意见
考察工作后期,应根据需要和考察情况,向考察对象反馈,进一步听取本人意见,同时还要同有关党组织或党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交换意见。
撰写考察材料
考察结束后,要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个人考察材料,材料应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
公示考察结果
将考察结果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包括发布公示公告、审核公示材料、公示内容发布、公示期限管理、公示反馈处理等步骤。
提出任用建议方案
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领导班子调整的初步方案,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选拔和任用人才的公正、公开和透明,提高人才选拔和任用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