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地放炮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放炮前检查与警戒
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加固支架,敲帮问顶。
检查瓦斯和煤尘情况,实行“一炮三检”(即装药前、装药后、放炮前各检查一次)。
工作面风量不足或瓦斯浓度达到1%时禁止装药放炮。
在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每一个进口处设一个人,并挂牌、拉线绳作为警戒。
与放炮无关的人员全部撤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人数清点准确后,班组长通知爆破工放炮。
联线与放炮
联线只能由爆破工一人操作,其他人不可参与。母线长度要以《作业规程》规定为准,绝缘要好,接头要用胶布包好。雷管脚线间接头及母线接头要悬空,禁止与杂物接触。
母线要随用随挂,禁止用固定母线。
放炮必须用放炮器,禁止用动力电放炮。
掘进工作面必须用煤矿许可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可毫秒延期雷管全断面一次起爆;糊炮是用炮泥糊着炸药;明炮是炸药裸露着放炮。
放炮时,爆破工必须先发出警号或鸣哨。
躲炮时背靠巷道帮底部蹲下(或坐下),双手臂保护脸面,以防伤害。即使在警戒线以外也不许站在巷道中间躲炮,以防冲击波冲倒。
放完炮不要急着进工作面,要等检查后再进入工作面。
炮后检查
放炮后,由爆破工、班组长和瓦斯检查工先进入工作面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瞎炮、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立即处理。
由布置警戒的班组长将其亲自撤回。
只有在工作面的炮烟吹散,警戒撤回,检查瓦斯不超限,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工作。
放炮后,放炮地点附近20m内洒水降尘。
其他注意事项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
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秒,方可起爆。
放炮员使用矿用防爆型放炮器放炮,严禁明电放炮。
工作面由一个放炮器进行放炮。
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放炮后必须立即将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放炮后15分钟后,经检查气体后方可进入工作面。
放炮后收拾好放炮母线,将放炮器钥匙拔掉,并随身携带。
将剩余的雷管放入雷管箱并上锁。将剩余的炸药先放入炸药箱并上锁,下班后将雷箱与多余的炸药清还。
认真填写记录本。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放炮过程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并在放炮后对工作面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