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医保报销程序如下:
本地住院就医
患者在入院三日内需凭《入院通知书》和《医疗保险证》到所住定点医院的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保登录手续。住院期间,《医疗保险证》由医院医保办留存,出院结算时归还本人。
出院时,患者应先到医院医保办办理医保出院结算手续。属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直接与患者结算报销。
异地住院就医
患者需遵循逐级转诊原则,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转诊异地住院时,个人先自付10%后再按本市同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报销;未按规定办理转诊的,个人先自付20%后再按本市同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报销。住院费用可持社保卡或凭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患者需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定点医疗机构三级或二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以及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等,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提交报销单据
办理人需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至参保人所需的社保基金管理局各分区的社保分局医保科。受理部门在收到材料之日起至5日内核查并决定受理结果。若材料有误或不齐全,受理部门将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核查无误后,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并进行报销。
建议:
患者在就医时,应提前了解并确认医保报销的相关政策和比例,以确保顺利享受医保待遇。
异地就医前,务必办理好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减少报销流程中的麻烦。
报销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以便及时完成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