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的办理流程如下:
确定是否属于大病
由主治医生根据病历报告确定是否属于大病,并开具《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
进行登记
患者本人或其他代办人携带身份证件、医保卡(社保卡)和《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至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或区县医保中心进行登记。
系统会自动识别重症患者的身份,治疗大病的费用可以直接在窗口完成。
提交必要材料
出院诊断证明(紧急抢救应出具紧急抢救诊断证明)、大病统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及住院费结帐单(住院报销凭证)。
特种检查、特种治疗或使用贵重药品的应出具审批表。
门诊患者需出具诊断证明、大病统筹处方及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
转院治疗应提供由院方大病统筹办公室出具的转院证明。
审核与发放
医保中心或街道医保服务点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发放大病医保报销款。
备案(如适用)
部分地区需要提前做好备案,如上海备案后,才可以享有门诊大病医保待遇。
二次报销(如适用)
确认医保报销额度,准备报销材料,填写报销申请表,提交报销申请,等待审核,领取报销款项。
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大病医保办理流程可能略有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