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村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具体步骤如下:
规划阶段
撤并村庄的法定程序首先由县级政府列出规划。
调研与意见收集
进行一定范围的调研和村民的走访,同时收集人民代表的建议。
政府决策
合并后的村组规模、民俗民风、地域特色是政府决定村组撤并的关键因素。
村民会议讨论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的撤销、范围调整需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
政府批准
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特定条件
撤销村委会须同时满足三项条件:位于不设区的市、市辖区范围,处于城市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规划区域之内。
总结来说,撤村需要经过规划、调研、村民会议讨论、政府批准等步骤,并且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划和法律条件。确保整个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尊重农民的意见,确保撤村工作平稳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