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职工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选择举报途径
线上举报: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的官方网站进行投诉,或者拨打市民热线进行投诉。
线下举报:携带相关材料到用人单位主体管辖范围内的劳动部门窗口进行投诉,并交由相关人员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准备举报材料
需要提供被举报或投诉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具体情况等内容。
证明材料可能包括个人身份证件、证明劳动关系的资料(如“工作证”、“服务证”等)、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或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提交举报
将举报材料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或者通过线上平台提交。
对于集体投诉,推选代表1至5名,并填写《委托书》,所有人员均在委托书中签名。
受理与立案
劳动行政部门接到举报后,会进行审查,认为有违法事实且需要依法追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案件,会告知当事人到有关部门咨询或申诉。
调查取证
对已立案的案件,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取证,可以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
处理与答复
在调查取证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处理决定,并制作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书应当加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印章。
处理决定作出前,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听取当事人申辩。
调查完成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
跟踪与结案
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案件进行跟踪,并在处理完成后进行答复。
结案后,案件会归档保存。
建议:
在举报前,最好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举报内容准确无误。
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材料,以提高举报的成功率。
选择合适的举报途径,确保举报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