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出险通知
保险标的出险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需向保险人报案。报案方式多样,可以通过拨打客服电话、使用保险公司的手机应用程序、在其官方网站上报案或者联系保险代理人等。
审核保险
保险人在收到保险标的出险的通知后,会立即查抄单底、审核保险单副本,明确保单是否仍有效、保险标的是否相符等信息。
现场查勘
保险人受理案件后,会派人到出险现场进行实际调查,以了解并核实与理赔相关的事实。
确定责任
核定损失工作结束后,保险理赔人员需认定保险责任,依据保险合同审定赔付责任及赔付金额。
计算赔款
理赔人员将所有理赔资料汇总、审核、确保无误后,计算赔款。在财产保险中,受损的财产会有一定残值,保险人按全部损失赔偿后,其残值归保险人所有,或者从赔款中扣除残值部分。如果按部分损失赔偿,保险人可将损余财产折价给被保险人以充抵赔偿金。
损余处理
通常在财产保险中,受损的财产会有一定残值,如果保险人按全部损失赔偿,其残值归保险人所有,或者从赔款中扣除残值部分。如果按部分损失赔偿,保险人可将损余财产折价给被保险人以充抵赔偿金。
代位求偿
如果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非法行为引起的,第三者对被保险人的损失须负赔偿责任。保险人可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先行赔付被保险人,然后被保险人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请求赔偿。如果被保险人已从第三者责任方那里获得赔偿,保险人只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建议:
被保险人在出险后应尽快报案,并提供准确详细的信息,以便保险公司能够及时受理并处理理赔。
保留所有与事故相关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相关的物证、医疗记录、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以便在审核过程中提供。
仔细整理和提交理赔材料,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免因资料不全或错误而延误理赔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