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审问程序流程如下:
讯问开始
侦查人员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并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
提问环节
侦查人员根据犯罪嫌疑人的陈述,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并如实记录其回答。
权利告知
侦查人员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和有关法律规定,确保其了解自身权益。
制作讯问笔录
侦查人员需要制作讯问笔录,记录提问、回答和其他在场人的情况。笔录应当如实、准确,并由犯罪嫌疑人和侦查人员签字确认。
特殊需求处理
对于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在笔录中注明。
对于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如果犯罪嫌疑人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应当为其翻译。
禁止违法行为
讯问过程中严禁刑讯逼供,也不准诱供、骗供、指名问供。对于实行刑讯逼供的人,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控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录音录像
讯问过程应当全程录音录像,保持完整性,以备后续审查和监督。
笔录核对
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如果没有阅读能力,应当向其宣读。犯罪嫌疑人发现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确认无误后,双方都需要在笔录上签名。
以上流程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讯问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