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报废办理程序如下:
提交申请
机动车所有人需要提交报废申请,携带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审核与收车
解体厂会到地区分所查询车辆信息,确认车辆唯一性、审核交验手续无误后,收车并开具解体厂收车证明。
现场监销
如果车辆存在盗抢、抵押、事故逃逸等情况,解体厂会通知相关部门处理。若车辆无上述情况,民警将进行现场监销,并留存监销后照片,在相关表格上签字。
办理注销手续
解体厂整理档案资料后到地区分所办理注销手续,地区分所审核后出具《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注销机动车登记决定书》。
领取报废证明
解体厂向机动车所有人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并将《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注销机动车登记决定书》交给机动车所有人,告知其注销养路费等相关手续。
移交回收公司
机动车所有人将车辆送到指定地点,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开具技术鉴定审批表,收回报废汽车牌、证。
注销车辆档案
报废的车辆档案由回收公司保存两年,确保所有相关手续和记录得到妥善处理。
建议:
车主在办理货车报废手续时,务必提前查询车辆违章记录,并及时处理违章,以确保顺利办理报废手续。
选择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车辆拆解,确保报废过程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