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间会诊的程序如下:
科内会诊
由患者的经治医师提出会诊要求。
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并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字。
科主任或副主任组织会诊,参加人员少于三个时,按单人会诊书写会诊意见;三个以上人员参加时,按疑难病历讨论形式书写会诊意见。
科间会诊
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并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字。
申请单经护理人员送达被申请会诊的护士站或科室负责人。
被申请科室主任安排合适的人员参加会诊,被申请人如无特殊情况应参加会诊;如有特殊情况,应安排其他合适人员及时会诊,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申请科室。
参加会诊人员包括双方专家及工作人员,病人家属可委托主治医生或专业医疗顾问旁听。
会诊后,由申请科室向病人及家属出具会诊结果。
远程视频会诊
由我院派出专家作为会诊代表,市医院也有1-3位专家参与。
会诊参加人员仅限双方专家及工作人员,病人家属可委托其主治医生或专业医疗顾问旁听,由我院专家代为提问。
会诊后,我院将向病人及家属出具会诊结果。
建议:
会诊前,经治医师应准备好所有相关的医疗记录和资料,确保会诊过程中能够提供充分的信息。
会诊时,各方应积极参与讨论,确保会诊意见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会诊后,应及时将会诊结果告知患者及家属,并根据会诊意见调整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