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程序需要合议制

时间:2025-01-27 00:47:12 手机游戏

合议制是指由审判员和陪审员或者其他审判人员组成的合议庭,对具体案件进行审理和作出裁判的制度。以下情况需要合议制:

普通程序:

包括起诉、受理、审判、最后撤诉或者判决,普通程序不能适用独任审理,必须通过合议庭的方式进行案件的审判。

第一审民事案件:

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外,其他所有民事案件,不论按照第一审程序还是其他程序审理,都适用合议制。

第二审民事案件:

所有第二审民事案件都必须由合议庭进行审理。

再审案件:

包括再审程序中的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案件,全部需要合议庭进行审理。

重审案件:

重审案件也需要合议庭进行审理。

非简单民事案件:

一审中的非简单民事案件也需要合议庭进行审理。

重大及疑难案件:

如选民资格案件、重大及疑难的案件需要合议庭进行审理。

行政案件:

无论繁简,行政案件一律由合议庭进行审判。

刑事案件:

除部分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外,刑事案件也需要合议庭进行审理。

死刑复核案件:

死刑复核案件全部由合议庭进行审理。

总结来说,需要合议制审理的案件主要包括普通程序、各类民事案件(除简易程序外)、各类刑事和行政案件,以及特别程序中的重大及疑难案件。合议制能够充分地发挥集体智慧,防止司法腐败,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