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法是指 为了保障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制定的关于程序方面的法律。它主要涉及法院或行政机关如何进行各种司法程序或行政程序的规范。程序法可以定位为非关实体权利,而系为安排各种程序的法令而言。在大陆法系国家,程序法基本上可以分为民事程序法、刑事程序法以及行政程序法。
程序法的主要功能在于及时、恰当地为实现权利和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规则、方式和秩序。在我国,法理上一般认为实体法和程序法之间的相互关系,犹如哲学上讲的内容与形式之间的相互关系一样,一定的内容应当具有与它相适应的形式。
程序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刑事诉讼法:
规范刑事审判程序的进行,确保刑罚权的正确行使。
民事诉讼法:
规范民事纠纷的解决过程,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法:
规范行政机关在从事行政行为时应当遵守的正当法律程序。
行政程序法:
规范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的程序。
立法程序法:
规范立法过程中的程序。
程序法是正确实施实体法的保障,审判活动则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综合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