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限制程序主要限制的是 死刑的适用。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适用条件限制: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指犯罪的性质极其严重、犯罪的情节极其严重、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极其严重的统一。
适用对象限制: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适用程序限制: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执行制度限制: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这些限制旨在确保死刑的适用慎重、公正,并符合人道主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