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学生休学的程序如下:
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交休学申请,并填写休学申请表。因病休学的学生需要提供县级以上的医院证明、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因其他特殊原因休学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学校审核,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六年级下学期原则上不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下一学年初始日期。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因病休学的应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因其他特殊情况休学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办理继续休学手续,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休学期满或休学期末满请求复学者(因病者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可以复学,并编入休学时的年级就学,也可根据学生本人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要求及学生的实际学力,编入原年级就读。在休学期间,其学籍予以保留,但不得转学。
休学一般以一年为限,因病经学院批准,可连续休学两年,累计不得超过两年。学生休学期满,应在规定时间向教务部交复学申请及“休学证明”,填写“复学审批表”。教务部核准后,开具“复学通知书”。学生持“复学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休学期满,不及时来院办理复学手续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学生休学期间,其学籍予以保留,但不得转学。复学后,学生可编入原年级或休学时的年级就学,具体由学生本人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决定。
建议学生在休学前详细了解相关规定,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以确保休学手续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