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中学休学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书面申请:
学生本人或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需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说明休学的原因和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休学条件:
学校会认真审核学生休学的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确保学生符合休学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
因病休学的学生需要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因其他特殊原因休学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学校核办:
对于同意休学的学生,学校会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发起休学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不符合条件的,学校会做好解释工作。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
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核办休学申请。
休学期限:
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学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一年。毕业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休学手续。
复学申请:
休学期满或休学期未满请求复学的学生,经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分别核办后可以复学,编入休学时的年级就学,也可根据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学力,编入原年级就读。因病休学的学生复学时应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康复证明。
完成网上流程:
学校及相关教育管理部门需完成网上休学和复学流程。
领取休学证明:
学校会为学生开具休学证明,并加盖学籍管理章。学生需妥善保管此证明。
复学手续:
复学时,学生需提交复学申请,学校开具《义务教育复学申请表》,加盖学籍章后,到学校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办,并加盖学籍章。学校及相关教育管理部门完成网上复学流程。
建议学生在办理休学手续前,提前咨询所在学校的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休学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