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处罚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简易程序
适用条件:适用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
程序步骤:
1. 交通警察出示执法证件。
2. 口头告知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3.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4. 填写并交付行政处罚决定书。
5. 备案。
一般程序
适用条件:适用于处罚较重或情节复杂的案件。
程序步骤:
1. 立案。
2. 调查取证。
3. 制作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4. 告知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5. 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
6. 复核。
7. 决定处罚。
8. 作出处罚决定书。
紧急听证程序
适用条件:在高度紧急状态下,行政权力可能主要表现为行政强制时适用。
程序步骤:
1. 在紧急状态下,行政机关应迅速作出处罚决定。
2. 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3. 组织听证。
其他程序
询问当事人:了解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并制作笔录。
书面告知: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复核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进行复核,并将结果注明在笔录中。
制作处罚决定书: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由当事人签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送达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建议
了解适用程序: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选择合适的处罚程序。
保障权利:无论适用何种程序,都应确保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权利得到保障。
及时缴纳罚款: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应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缴纳罚款,以免产生滞纳金或其他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