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权利是指 在一定的法律程序中为公民设定的权利,旨在制约国家机关的权力,保障公民实体权利的实现。程序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知情权:
公民有权了解相关行政程序、行政法规、政策文件等,并获得相关案件的审理进展情况。
参与权:
公民在法定范围内有权参与行政程序,如提供证据、陈述意见、听取听证或复议等。
申诉权:
公民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处理下级行政机关违法行为。
诉权:
公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进行司法审查。
程序保障请求权:
即接受公正审判的权利或者司法保护请求权,意味着法官不能拒绝受理案件。
陈述申辩权:
在行政处罚等行政程序中,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申请听证权:
当事人有权申请举行听证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复议诉讼权: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这些程序权利共同构成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规范国家机关权力行使的重要法律机制。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程序法的地位逐渐得到提升,程序权利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