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法范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民事诉讼法:
规定了民事纠纷的解决程序,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刑事诉讼法:
规定了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程序,确保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行政诉讼法:
规定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针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程序,以约束限制公权力,保障公民的权利。
仲裁法:
规定了民事纠纷的仲裁程序,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行政复议法:
规定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异议并请求重新审查的程序。
立法程序法:
虽然具体法律条文较少,但也属于程序法范畴,涉及法律的制定过程。
选举规则、议事规则:
这些也属于非诉讼程序法,涉及政治活动中的程序和规则。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程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和仲裁程序。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涉及海事案件中的特殊程序。
缔结条约程序法:
涉及国家间条约的缔结程序。
这些程序法共同构成了确保实体法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或行使,以及相应的职权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法律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