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立案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7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庭前准备
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收到起诉状后,需在15日内提出答辩意见,法院将答辩意见送达原告。
双方当事人需要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证据,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证据的,可以申请延期举证。
开庭审理
法院安排开庭日期,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开庭前,书记员查点到庭人员,宣布法庭注意事项,审判人员入庭后宣布开庭,查明当事人信息并告知诉讼权利义务。
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原告和被告的陈述、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审判人员对证据进行审查并质证。
法庭辩论阶段,原告和被告及其代理人就争议焦点进行辩论。
判决
审判员在查明事实和辩论终结后,宣布开始辩论,原告和被告最后陈述。
评议阶段,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研究案情,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将依法公开宣告,判决书在规定的期限内送达当事人。
上诉和执行
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作出判决。
判决生效后,如当事人不履行判决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法院执行。
建议在提起诉讼前,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起诉材料齐全且符合起诉条件,以提高诉讼效率并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