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的启动是指 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后,经过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予以受理,并由此开始破产程序的一种司法行为。具体而言,破产程序的启动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破产申请:
破产申请人可以是债务人自己,也可以是债权人。申请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者企业资不抵债,主动申请破产。
法院审查:
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后,将对申请进行审查,确认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如债务人是否确实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资产是否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债务人是否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
受理破产申请:
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破产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将裁定受理破产程序,并指定破产管理人。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还需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告案件受理情况,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安排债权人会议。
破产程序的进行:
破产程序启动后,法院将主导破产程序的进行,包括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破产财产的清查、评估、处置等一系列活动,直至破产程序终结。
总之,破产程序的启动是破产程序开始的关键环节,标志着债务人可能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债务问题,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可能涉及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等多种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