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联盟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联盟发起
牵头单位根据联盟创建原则和条件,发起并征求相关单位意愿,围绕联盟创新目标达成初步意向。
联盟命名
各类联盟原则上须按照“×××科技创新联盟”的形式命名,遵循农业农村部对联盟的统一管理要求。
联盟筹备
牵头单位组织成立筹备委员会,拟定联盟名称、联盟章程、明确联盟创新目标,凝练联盟重点任务,制定联盟运行管理制度。
联盟批准
牵头单位向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办公室提交联盟创建申请书,由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并获得农业农村部相关部门的同意和批准筹建。
联盟申请
牵头单位向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办公室提交联盟创建申请书,并由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
联盟成立
召开联盟成立大会,选举产生联盟理事长单位、联盟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审议并确定联盟章程,建立联盟执行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
此外,成立联盟还需要满足一些基本条件,例如:
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有固定的住所。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建议在成立联盟时,详细制定联盟章程、商业计划书、财务计划等文件,并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与潜在成员的沟通,以确保联盟的顺利成立和后续运营。